傻女
这夜我又再独对夜半无人的空气
穿起你的毛衣重演某天的好戏
让毛做长袖不经意地抱着我静看天地
让唇在无味的衣领上笑说最爱你的气味
我恨我共你是套现已完场的好戏
只有请你的毛衣从此每天饰演你
夜来便来伴我坐默然但仍默许我
将肌肤紧贴你将身躯交予你
准许我这夜做旧角色
准我快乐地重饰演某段美丽故事主人
饰演你旧年共寻梦的恋人
再去做没流着情泪的伊人
假装再有从前演过的戏份
重饰演某段美丽故事主人
饰演你旧年共寻梦的恋人
你纵是未明白仍夜深一人
穿起你那无言毛衣当跟你接近
周LU,昨晚看中文金曲颁奖典礼,陈慧娴做嘉宾,唱了上面的歌曲。不禁,我泪流了。这次,跟你说我的相反,我是为了斯。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其实我和她没有一起听过这首歌,而且这首歌我起码10年没有听过了。
人长大了就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这样几乎不属于我们年代的歌曲反而有着浓烈的兴趣。象《其实我深深爱着你》、《我说过要你快乐》、《你的眼神》等等。很多的以前喜欢的流行曲竟然真的成为了“流行”,现在想起来都变得没有了味道。对,是“味道”二字,这些用了心写的歌词、曲调,是现在的音乐很难追赶的。现在的歌可以象侧田的流行调子那么好听,可以象卫兰的绵绵靓声那么动人,可以象王宛之的靡靡之音那么婉转,可以象陈亦迅的似是沧桑那么感人。但在多年以后,我们是否还能记得那首《情歌》,那首《爱才》,那首《情诗》,那首《富士山下》?
什么叫莫名的感动,我现在了解了。摸不着头脑,为着这漂亮的歌词而潸然落泪的就是这突如其来的感动引发的涟漪。这歌词,这节奏,一下下地打想了我跟她过去的许多回忆。我一直认为,人之所以绝情,是因为忘记了曾经的感动。我们的记性很多时候决定了我们的未来。如果某天你和情人吵架,希望能记住那份曾有的感动,那份曾无怨无悔的爱。
有一段日子了,我在大街上经常留意那些情侣的举动,特别是他们的表情。他们当中,有紧挽手臂的,有貌合神离的,有欢乐的,有哀伤的。如果他们紧挽手臂,我会留意那有多紧,是否可以紧得让他们从此不分离?如果他们是貌合神离,我会想为什么我能够看出来?是因为那男的漫不经心?还是因为那女的认为旁边的男人是“废物”?那些欢乐与哀伤在城市的上空徘徊,恰恰成为我眼中的一场戏,可以荡气回肠,也可以沉默得让人喘息。
如果对Sharon的爱是激烈的,那么对斯的爱就是深沉的。Sharon对我就好像一把利刃直刺到我骨子里;斯对我就好像钝刃从上往下,慢慢地划破我的皮肉。你与桂枝的对话不知道证明了我是不爱斯还是什么,但是我自己,真的一直不能确定自己是痴情还是爱她。Anyway,有感动,有感恩,已经是对于自己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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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