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翻译除使用上述方法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 有些译名译自其他外国语需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 即按原语言的发音来译
这就造成汉语译名与英语地名发音不一致的现象。例如Paris译为"巴黎"而不是"巴黎斯"
因为法语读音是/pari/Germany译为"德意志"而不是"捷曼里"因为德语中该词的发音是
/doit∫/Rome 译为"罗马"而非"罗姆"因为意大利语的Roma 发音为/`rouma/。
二 有些英语地名未按标准读音来译但译文却因历史等原因而流传已久为人所熟
悉故一般不重译仍可继续使用。例如美国的州名Illinois按标准读音应译为"伊利诺"
重音在词尾 s不发音 但却译为"伊利诺斯"Michigan 应为"密歇根"却译为"密执安"
Iowa 应为"爱荷华"但却译为"衣阿华"。英国的Greenwich在英文发音中w是不发音的却
49 被译为"格林威治"。
三 音译地名不易过长遵循简略原则不明显的音不必机械的逐个译出如Brazil
译为"巴西"Scotland译为"苏格兰"。
四 有些英语地名的后缀部分比较有规律选用汉字时应尽量一致如少数欧洲地名
以 -barrow, -borough , -burg 结尾的现在一般都译为"堡"但象-ford这个词尾除了在Oxford
中译为"津"以外其他仍以译音为主如Hartford哈特福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