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中国在线翻译网>>译典论坛>>名片翻译 |
您是本主题第 12441 个阅读者
==
回贴倒排
|
作者
|
主题: 论商贸英汉/汉英译名翻译的统一问题(节选) [名片翻译] |
![]() 一、商贸翻译“译名统一”应该是原则问题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上的解释,“译名”就是“翻译出来的名称”(P2276,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但是,商贸翻译中的译名内涵更宽泛,除了包括地名、人名、书名、组织机构名、法律法规名、重要文献名之外,还包括商贸专业术语的固定译名。汉英/英汉译名统一就是用已经约定俗成的,已被商界共同接受的的汉英/英汉译名开展翻译,传递信息。译名统一是翻译工作中关键环节,没有译名的统一,翻译的“忠实”标准就无从谈起。为了给翻译中的译名统一的问题建立规矩,早在1928年旧中国的“大学院”成立了“译名统一委员会”,专门管理译名的统一,1950年新中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成立的“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和1985年成立的“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在我国确立和统一译名方面贡献很大。近80年来,中国的翻译家、学者、翻译理论家发表过大量的文章谈及译名统一在翻译中的重要性。然而,译名不统一的问题依然是许多翻译文献中的通病。这充分证明,译名统一的问题是翻译中的长期难题,需要我们鼎力研究解决。 中国的对外商贸发展迅猛,商贸翻译,尤其是汉英翻译,的作用日益重要。以商贸汉英翻译为例,译文的读者都是外国人,他们通过我们的汉英译文了解信息、思考问题、起草文件、判断贸易伙伴。鉴于商贸领域的工作需要严谨,需要精确,更需要规章。商贸汉英翻译的术语必须符合国际惯例,符合国际贸易的统一通用术语,否则,译出的英语就难以让国外以英语为母语的同行明白所指。这应该成为商贸翻译工作者的共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商贸汉英翻译译名不统一的情况相当严重,商贸专业汉英译名和机构组织译名都存在问题,例如:中国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2004年7月3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中的许多商贸固定术语被该部外事司的译者翻译成不通用的英语译名,括号中的参考译名主要来自“China Daily Business(中国日报商务版,2005)”和“Longman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of Business English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请看: (1) 价格消费指数 → *price consumption index (参考:consumer price index) (2) 儿童食品 → *child food(参考:children’s food) (3) 商业流通领域 → *commercial area (参考:commercial circulation) (4) 市场经济秩序 → *market economic order (参考:market economy order) (5) 消费品 → *consumption goods (参考:consumer goods) (6) 农民工 →*folk worker (参考:migrant worker) (7) 生产资料→*production materials (参考:means of production) 对外承包工程 →*overseas labor cooperation (参考:overseas contracted projects) 从原译文中的这几个英语译名我们可以看出,即使高层次的翻译文献也充斥着与国际商贸通用英语术语不接轨的英语译名。这样的英语译名不但使英语读者茫然不知所云,翻译的信息传递功能也无法正确实现。因此,本文提出,“译名统一”是商贸翻译的原则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国际贸易领域的同行沿用的是通用的英语专业术语,商贸专业术语汉英翻译中的“译名统一”就是要沿用国际商贸领域通用的英语译名开展翻译,把汉语的商贸信息忠实地传递出去。没有商贸英汉翻译的“译名统一”,把英语的商贸信息准确地介绍进来也是不可能的。译名不统一问题的危害性对商贸信息交流要比对其他领域的交流严重许多倍。重要商贸译名的统一和规范化,是国家对外开放水平的标志,是国家国际贸易运作能力的体现,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和文化工作严肃性的表现,必须由有关部门以国家规定强力推行。 作者:刘法公(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 /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 310035) 节选自《中国翻译》2006年第3期
|